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2-201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 2013 〕 9 号)精神,按照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党委宣传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心准备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经过省教育厅网上评审、初审、复评等,并经教育厅厅党组会议审定、公示,我院获得“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光荣称号。
2012-2013 年度是我院各项工作取得大丰收的两年,我院先后获得江苏省高职高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软件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教育厅关心一代先进单位、江苏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还当选为中国航海学会、中国造船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在社会上和行业内均有较高声誉,为区域和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两年来,校外各类媒体给予我院极大的关注,其中 2013 年校外各类媒体对于我院各项活动开展的报道多达 200 余篇,其中主流媒体报道达 110 篇,新浪、搜狐、光明、中国青年等国家门户媒体报道达 21 篇,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校外媒体对我院的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办学成果、招生就业状况等都做了很好的推介,较好地提升了我院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并且没有发生任何影响学院声誉的负面新闻事件。
“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的取得,是全院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实现了江苏海院几代人的夙愿和梦想,更为下一步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无疑给这个寒冬增添了浓浓的暖意,特此向全院师生员工报喜!(党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