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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长三角地区 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 23-07-28浏览( 2713 )

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长三角地区

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函》文件精神,我省选派10名高校教师到上海、浙江、安徽访学研修。请各单位(部门)对照接收高校的学科专业等相关要求,推荐符合人员积极申报,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江苏省教育厅将按照申报顺序,符合条件者优先。

请申报人员将所有材料731日中午12点前发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hyjsfzzx@126.com,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18168060166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通知.pdf


人事处

2023727

附件: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