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六次(扩大)学习会
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0月30日下午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六次(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教育现代化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学习会。学习会由院党委书记马长世主持。
首先,会议安排副院长王卫兵全文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副院长田乃清全文宣读了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心组秘书、宣传部副部长徐浪摘读了《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随后,院长刘红明传达了10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现代化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会的主要精神,并结合学院当前工作,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他认为,改革是推进学院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依法治校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院贯彻落实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推出了一系列有力的改革举措,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但是,我们要看到,全国全省职业教育正在发生深化变化和调整,我院事业的改革发展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在法治的框架内推进改革,如何适应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要求,对我们的办学治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学院各方面工作,必须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要求,重新聚焦,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狠抓内涵,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职业教育中赢得主动。
最后,党委书记马长世总结讲话。他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必将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院上下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会议有关依法治国的论述,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并且把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理念贯穿于学院办学的全过程,增强法治观念,把依法办事与学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水平。
学习会上,马长世书记还就贯彻落实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抓好我院当前各项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各级行政干部要树立强烈的教育宣传意识,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现代职业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梳理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速度,确保年度重点工作顺利完成;三是要加快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力回应师生诉求;四是要继续把省级示范校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狠抓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各项指标达到优秀标准;五是全院上下都要高度重视招生和就业这两项关系学院生存和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工作;六是要结合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思考谋划2015年工作,特别要注意突出省级示范校建设这个重点,同时,思考谋划推进依法治校和全面改革事宜。
会议还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学习材料。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