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获得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优秀等级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苏教财[2013]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的通知》(苏教办财[2016]4号)精神,教育厅于2016年5月20日组织专家组对我院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全面考评,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整体工作状况及成效。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中专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苏教财[2016]9号)、《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我院获得2016年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优秀等级。
同时,江苏省教育厅对国有资产考核评价达到良好等级以上的学校下放部分国有资产管理权,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